108學年度第9次系教評會議(109.07)通過
一、 環球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以下簡稱本系)為延攬在專業領域中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之技術人員擔任教學工作,依「環球科技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要點」訂定「環球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聘任審查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系聘任之專業技術人員,以關於平面設計、立體設計、數位媒體設計與文創設計等專業技術領域為限。
三、 本系所聘任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之人數須合乎「環球科技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要點」之規範。。
四、 系專業技術人員比照教師職務等級,分教授級、副教授級、助理教授級及講師級四級;各級專業技術人員應具資格如下:
(一)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曾任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
2.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十五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二)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曾任助理教授專業技術人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
2.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十二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三)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曾任講師級專業技術人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
2.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九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四)講師級專業技術人員
應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工作六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五)獲有國際級大獎(參賽國家三個(含)以上)者,得酌減年限如下:一面金牌得酌減十二個月年資;一面銀牌得酌減十個月年資;一面銅牌得酌減八個月年資。
項次 |
名次 |
酌減年資 |
備註 |
國際級 |
金牌 |
十二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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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牌 |
十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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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牌 |
八個月 |
五、 曾任各級專業技術人員年資及專業性工作年資,乃指專任年資;兼任年資,得折半計算。
六、 具體事蹟與特殊造詣或成就之採認標準如下:
(一)具體事蹟 (須具備兩項(含)以上):
1.在文創或設計相關領域發表C級以上著作(依據本校教師研究績效計分標準),教授級應達四篇、副教授級應達三篇、助理教授級應達二篇(含)以上。
2.作品參加國內外機構展覽,教授級應達六場、副教授級應達四場、助理教授級應達三場(含)以上,有記錄或證明者。
3.舉辦或統籌政府、非營利組織或企業之全國性平面設計、立體設計、數位媒體設計與文創設計活動,教授級應達四場、副教授級應達三場、助理教授級應達二場(含)以上,有記錄或證明者。
4.擔任政府、非營利組織或企業之平面設計、立體設計、數位媒體設計與文創設計等相關行業專業技術指導且成績卓著,教授級應達五家、副教授級應達四家、助理教授級應達二家(含)以上,並出示證明者。
5.開設平面設計、立體設計、數位媒體設計與文創設計等相關行業之負責人,具備(教授級應達十年、副教授級應達八年、助理教授級應達六年(含)以上開業經驗,並出示營利事業登記證者。
(二)特殊造詣或成就(須具備乙項(含)以上):
1.曾參加國際性競(比)賽獲獎者。
2.在專業領域或國內外享有盛名,並曾擔任全國性或國際性相關競賽評審等職務達3次 (含)以上,符合教學需要,有證明文件者。
3.其他對成功經營管理事業之平面設計、立體設計、數位媒體設計與文創設計等有獨到見解及實務經驗,有3年(含以上)例證者。
4.具備與教學相關之國家級或國際級專業證照有3張。
5.擔任事業機構與授課科目相關主責之教育(技術)訓練五年(含以上),並出示相關證明文件者。
七、 擬聘任之專業技術人員應檢附曾從事與擬任教科目相關之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證明、具體事蹟、特殊造詣或成就證明等資料,並由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理。
八、 專業技術人員之資歷、成就證明如有偽造、變造、登載不實、作品有抄襲、剽竊等情事,經查證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確認屬實者,應即解聘,如涉及違法並依有關規定辦理,其溢領或不法利益應予追繳。
九、 各專業技術人員之資格審定、聘任、聘期、定期評核、改聘、解聘、停聘、不續聘及申訴悉依本校「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要點」辦理。
十、 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每週授課時數、休假研究及進修,宜考量其專業屬性,並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 專任專業技術人員之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年資、晉薪等事項,均比照一般同等級專任教師之規定;兼任專業技術人員按同級教師兼課鐘點費支給標準給與。
十二、 本要點經系級、院級、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議討論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